各学院:
自2019年1月1日学校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以来,在各学院严格要求下,知识产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申请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和不足。近两年,学校连续收到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我校仍有部分专利存在非正常申请行为,对学校、学院以及个人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发明人必须认真学习、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知专利申请流程及有关要求,确保所提交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详见附件1和2)有清晰认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依规申请。
二、规范申报程序
发明人应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字〔2020〕22号)中对专利申请和管理的要求,严格依程序申请专利。与外单位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应提供双方共同订立的书面协议,以确定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及其名次排列和确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及其名次排列,同时对专利权的归属及权益分配比例做出约定。
三、注重代理机构选择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专利时,发明人应事先对其业务资质及业务水平进行考察,选择声誉好、人员稳定的代理机构。发明人在科技处登记备案相关专利申请后,按照学校合同审批流程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专利代理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书授权范围代理专利相关事务。
四、强化管理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工作,加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宣传引导,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利论证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形成整治合力,协同落实,共同推进我校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处
2022年8月12日
(初审/李华博 复审/刘润强 毕昱文 终审/马汉军)